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外理集装箱智能理货操作系统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外理集装箱智能理货操作系统项目(四期)
项目编号:GW2016-16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9、0592-2279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外理集装箱智能理货操作系统项目(四期),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有集装箱箱号识别软件著作权,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9:15至2016年07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递,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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