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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设备及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7-14 09:38
详细说明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网络设备及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6]Y04号(总第355号)

二、招标项目:

标段

项目主要内容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预算

A

网络设备

一批

详见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采购人指定地点

489000

B

专用设备

一批

466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概不退还。(投标人点击文件“下载”链接后进入缴费界面进行下载。具体可参照缴费界面右下角操作指南,使用浏览器应为兼容模式)

2、温馨提示:1)目前招标文件工本费须通过建行网银进行缴纳,请各位用户及时办理建行网银业务;(2)招标文件工本费据实开票,对于通过企业账户缴纳的,发票名称开具企业名称,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发票名称开具个人姓名。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714日至2016721180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和网上投标并行,二者缺一不可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84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2016849:00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

3招标采购单位将按照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中的文件进行解密并唱标。如投标人因网站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网站系统上进行操作,经技术部门进行确认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签到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A标段:肆仟元整;B标段:肆仟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6366-2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201684日上午8:00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投标流程”的“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银行进行保证金分配。

4、为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升级实行保证金一对一的分配模式,即用户缴纳保证金时,一次缴纳的保证金金额相一致方可分配,凡与项目标段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将无法分配。如果不进行保证金分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服务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中标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后,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注册的通知》注册电话:0372-3387737)。

2投标人需在投标前提前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后才可以进行网上上传资料等相关操作(咨询电话:0372-3387385)。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流程: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投标流程”的“网上投标”一栏中,点击进入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选择“投标企业登陆”,填写开标一览表并提交,上传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上传成功,系统将自动设置为签到成功。(提示:投标文件上传后,可进入开标厅查看是否签到成功)。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开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和电子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对上传流程不理解的,可查询网址下方政府采购系统用户手册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变更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将按规定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殷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9、本项目中“投标文件”指纸质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文源街西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人:辛明杰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39115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四楼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3387390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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