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昆明公路管理总段 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和音视频执法记录仪 ”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 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和音视频执法记录仪
二、项目编号 : KFZA2016C017-ZY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组织形式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采购工作站 |
7 |
台 |
部门集中采购 |
昆明 |
2 |
执法记录仪 |
100 |
台 |
部门集中采购 |
昆明 |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 279,500.00 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3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 供应商 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供应招标货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方案设计、系统安装、调试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4.3 供应商 须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4.4 供应商 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原生产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4.6 本次 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205 号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21 楼)。 持 单位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购买磋商文件;
5.2 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 磋商
6.1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205 号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21 楼) ;
6.2 磋商时间同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地点。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yngp.com )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公路管理总段
地 址:昆明市环城东路 95 号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205 号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21 楼
联 系 人:周勇
电 话: 13708890216
传 真: 0871-63105009
邮政编码: 650000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