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UPS电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UPS电源采购
二、项目编号: SDYZCG-2016-12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
1 |
费县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UPS电源采购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具体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经营业绩及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供货实力; 4、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5、具备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和专业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7 、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0 万元 |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各投标人均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留存,在封面注明“费县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UPS电源采购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时间: 201 6 年 7 月 19 日~ 201 6 年 7 月 21 日每日 08 : 30 时~ 11 : 30 时, 14 : 30 时~ 17 : 3 0 时 ( 节假日除外 ) 。
采购文件售价: 150 元 / 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开标时间: 201 6 年 7 月 25 日 1 5 时 00 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分别为 6 000 元,投标企业在 201 6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7:0 0 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 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 0539—5080858
七、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o/)。
八、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费县 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王 主任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东路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0539-8099095 15753952525 邮箱:sdyzzbdl@126.com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