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 -2016-61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公安局车载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公安局车载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内容:
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 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 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 车载云台 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 。
5、投标人所投产品 便携式车载动态取证系统 须具有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投标人所投产品 便携式车载动态取证系统 需符合GB/T28181标准,无缝接入市级公安局共享平台(含平台扩容),与省厅无缝对接。GPS数据能传入公安数据资源库,并有成功案例,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合同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7、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不需要退回的证明材料,均须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7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②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