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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配电箱第二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8-05 09:56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豫郑航空服务【2015008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箱第二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箱第二标段;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南区,苑陵西路以南,新港大道以东,梅河以西;

2.3招标规模: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企业总部基地两个功能组团;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箱第二标段包括供应商生产、送货、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供应商将发票和验收单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2.5 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合格产品的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质保期内保修并终身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证书。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85日至2016811(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
    4.2
报名地点: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投标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售价500/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0371-559872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0371-55256826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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