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长阳第一小学等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长阳第一小学等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TCCX-2016JW1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51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10-89359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010-693519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01 |
长阳小学信息 化 |
1 |
套 |
183.7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电子元器件除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2 |
02 |
探究式平板互 动教学 |
1 |
套 |
285.2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⑦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查后原件归还,复印件将留存招标代理机构)。⑧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8.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9:00至2016年08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审查资格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08月01日 起至 2016年08月0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老师;联系电话:010-89359568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10-69351968 传 真:010-69369063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邮政编码:102488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号: 0100214000000001233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近三个月纳缴证明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单位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登记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该单位的社保记录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查后原件归还,复印件将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