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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公安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微卡口设备及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9-05 14:14
详细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人委托,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临颍县公安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微卡口设备及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供货能力,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临颍政采招字201611 号。

二、招标货物:

A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B包:微卡口设备。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证书,外省投标企业单位需提供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证书和河南省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内容包括电子警察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智慧监控等。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加盖公证部门鲜章)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盖鲜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0905日至201609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临颍县财政局一楼东侧106

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省内投标单位须提供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省外投标单位须提供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和河南省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证书、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临颍县财政局一楼东106室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1609 26日上午09:30时前。

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092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临颍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宋警官

联系电话:0395-5659136

集中采购机构: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55856199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

九、监督电话:

临颍县财政局       03955856588

                        

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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