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广东  系统集成  北京  信息化  系统  项目  江苏  led  系统集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一期项目

  • 发布日期:2016-09-07 09:57
详细说明

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编号:QT016JFR379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09-11 17:00:00

联系人:赵利辉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6JFR379C11506BD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一期项目

2.3项目概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核电研究设计的单位,近几年来,公司科技活动不断发展扩大,在科技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公司亟待建设一套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科研业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数据格式化、业务流程电子化,实现科研项目在线跟踪管理及科技信息数据有效利用和与其它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为数字化研发奠定基础。

2.4招标范围:基于具有成熟应用案例的科研管理应用信息化系统,针对工程公司科研管理内容及业务逻辑,客户化定制用户界面、表单样式、工作流、用户权限控制、业务导航等框架技术要求,短期内实现科研信息化系统的稳定、可靠的部署。

从面向整个公司科研人员数量和使用频率考虑,需满足不限注册用户;支持不少于500用户同时在线;需提供对网页前端、js代码到应用服务框架、数据库持久层等各层的定制、调试、修改方法。需对该系统在未来发生扩展或加入新功能时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部署一台新服务器(分负载均衡和分功能部署2种情况)及数据库增加库、表及增加注册用户数、在线用户数、并发用户数等提供详细解决方案

在系统功能框架方面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科研管理成熟应用案例的科研管理领域或类似领域的管理软件系统;

(2)采用Web网页浏览器结构框架;

(3)底层支撑组件/模块/平台具有较强稳定性、开放性和可定制性;

(4)具有便捷、开放的数据存储和传输通路。

满足项目建设目标的交付物,主要包括应用系统、支持与服务以及文档等。对于应用系统运行所需的硬件产品由招标人负责,应用系统及必需的软件/插件等的设计、开发、配置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2.6服务期: 计划开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计划完成日期:2017年5月20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一期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6年9月6日9:00 — 2016年9月11日17:00

3.4联系人:赵利辉 电话:010-8802303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年9月29日 9: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投标人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1项科研管理或类似管理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开发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需提交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注册资本金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0相关评论
 
 
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