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永城市日月湖公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永城市日月湖公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163号;
3、采购内容:A包:安防监控系统建设;
B包:安防监控光缆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内容;
4、预算金额:约310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A包投标人须提供: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壹级资质;
②与永城市局公安局现有平台无缝对接,且设备厂商提供免费对接证明;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拥有国家五部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证明(网页公告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
④要求投标人有专门车辆和技术人员常驻永城,所有设备免费维护三年。
⑤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筒型红外网络摄像机、网络星光球、红外中载高空云台、多传感器全景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且这五款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B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符合要求的企业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近一年来的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A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对接证明、五部委认定的资格(网页公告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B包: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以上原件报名(要求网页公告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的除外),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
2、报名时间: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华商世贸九楼B01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公安局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370-5110105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0-5078433
201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