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县委巡察办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JZCX-2016-041
二、项目名称:吉县县委巡察办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货物名称: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各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询价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总预算价:176790元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询价文件,代理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吉县境内设有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及时提供售后相关服务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明)。
注 :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询价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2日
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6室)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6年9月19日11:0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
八、其他:
1、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2、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会。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成先生15535775577
采购中心联系人:吕女士0357-7926835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