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开化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台式机、笔记本等设备进行协议供货二次报价,欢迎有供货、服务能力的响应方参加,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二次报价。
2、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法院台式机、笔记本等设备采购。
3、采购项目编号:KHZFCG-2016-33。
4、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联想 昭阳E41-80 便携式计算机 | 12 | 台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184354元 |
2 | 联想启天A7300台式机 | 22 | 台 | ||
3 | 联想M7675DXF一体机 | 1 | 台 |
5、合格的响应方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人民币;
5.3营业时间不少于1年;
5.4在开化县设有经营场所;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6.1本项目不报名,采购文件免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 .
gov.cn/)或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下载。
7、协议供货专用保证金:
协议供货专用保证金金额:5000元。
交纳方式: 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响应方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开户名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开化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号:201000015293517;
注:持有开化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专用保证金证书的,无需再次交纳协议供货专用保证金。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8.1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14:00时,逾期不受理;
8.2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14:00时;
9.2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10、成交原则:
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者为候补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以供货时间最短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和供货期均相同的,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1、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江先生 电话:0570—6011857
代理机构:吴女士 电话:0570—6010600
采 购 办:程先生 电话:0570—6013637
监 管 办:汪先生 电话:0570—6015908
12、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料:
采购单位:开化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570-6011857
采购代理机构: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0-6016598
E-mail:khxztbzx@163.com 传真:0570-6016598
本次采购设备配置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开化县人民法院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
采购文件下载: 开化县人民法院台式机、笔记本等设备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