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第一中心小学监控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委托,采用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KFCJ20160039
采购文件编号:TKG2016B004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9月12日至2016年09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一)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在以往的投标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安防资质等级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三级(含三级)以上安防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资料的报名。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2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公告中指定的账户。(拒收现金且不能以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公司公章。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12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1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相关附件: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