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报价。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蒲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采二次购
二、项目编号:PZCHW-2016-XJ015-2
三、项目预算资金:92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各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台 |
10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2 |
多功能彩色激光机 |
台 |
1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3 |
打印一体机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4 |
激光打印机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5 |
便携式打印机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6 |
扫描仪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7 |
传真机一体机 |
台 |
1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8 |
移动硬盘 |
块 |
5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9 |
优盘 |
个 |
5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询价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
4、交货地点:蒲县公安局
五、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所投产品要求:
详见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七、询价通知书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8:30—11:3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股。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八、领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的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领取时间 |
|||
供应商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九、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3日9:30—10:30
2、地点: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蒲县昌平大街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蒲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蒲县东大街155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363578687
集中采购机构: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蒲县蒲伊东街粮食大酒店对面农机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4333658
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