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看守所“智慧型”安防集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沁阳市看守所智慧型安防集成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6】第36号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看守所智慧型安防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壹佰伍拾贰万捌仟肆佰壹拾元整(¥152841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呼叫对讲系统、询问指挥系统、网路管理等(具体内容、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
4、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书或电子或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验副本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十、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
5、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公安局
1、联系人:刘先生
2、电话:18339135266
3、地址:沁阳市团结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人:张女士
2、电话:15225854582
3、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
十三、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