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中心受新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新丰县村级小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XFJY2016— 046)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现将询价公告、文件部分内容作第二次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需求书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的 “第(三)采购项目产品质量的保障要求 ”中的“1、报价时凡带“▲”的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的设备并提供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盖章确认的参数偏离表、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彩页(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现更正为:
“1、报价时凡带“▲”的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的设备并提供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盖章确认的参数偏离表、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彩页(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的报价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相当于贰级或以上级别资格),报价时必须提供响应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二、原报名时间“2016年 9月 6日至 2016年 9月 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廷长报名时间为“ 2016年 9月 18日至 2016年 9月 2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原缴纳保证金时间“2016年 9月 13日上午 12: 00前” 廷期到“2016年 9月 22日上午 12: 00前”。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0751-2198023 电话: 0751-2258025
传真: 0751-2198023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教育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