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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公安局物联网警务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发布日期:2016-09-20 09:32
详细说明

    商丘众益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宁陵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陵县公安局物联网警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宁陵县公安局物联网警务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16)023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物联网警务平台:1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方有效。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在商丘市归德南路21号天禧嘉福酒店七楼。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19日至20169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商丘市归德南路21号天禧嘉福酒店七楼报名。

   3、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原件检验后退还,复印件报名后留存)

   4、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陵县公安局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837029281

代理机构:商丘众益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312  1378168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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