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C-G2016-304 东台市“智慧城市”项目资格预审结果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 JSZC-G2016-304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 东台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东台市“智慧城市”项目进行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更正如下:
一、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 8月 15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资格预审文件及公告。
二、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日期: 2016-9-6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号
评审小组:章清、金远平、冯益强
三、资格预审结果更正信息:
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复审形成如下意见: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 7)申请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9)申请人自 2011年 1月 1日起,至少承担过 1个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含)以上智慧城市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4、以上内容不能缺项,有一项没有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3、经复审资格预审申请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发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2)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 2011年 1月 1日起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含)以上智慧城市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的是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中标的合同金额为 157,105,005元“贵阳市高清视频监控平台二期项目 -品目一”,且未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提供的是中标公示))。
4、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其资格预审结果应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决定取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格资格预审供应商的资格。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 025-83668510
传真电话: 025-836685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23号六楼
邮政编码 :210029
网址: www.ccgp-jiangsu.gov.cn
特此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