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智能化营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064-161HD1415029(16B0351)]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三款“(二)特定资格条件”第1条作如下变更及补充: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从业(或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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