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3911
三.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服务项目 | 项 | 1 | 55 | 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检测、预警起到有效的作用,旨在提高湖州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检测、预警起到有效的作用,旨在提高湖州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湖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服务项目能够对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检测、预警起到有效的作用,旨在提高湖州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33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陈晓芳 | 中级 | 湖州市审计局 |
2 | 吴晟 | 高级 |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 |
3 | 周文曙 | 高级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湖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项目能够对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检测、预警起到有效的作用,旨在提高湖州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2、湖州市党政机关网站大部分基于电子政务网、教育网运行,且电子政务及教育网均由中国电信提供保障,可做到平台的低风险对接。 3、长兴、安吉县党政机关网站安全态势感知由湖州电信属地分公司建设,并通过当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网站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后期可以同市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基于以上理由,本着高效、低成本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与中国电信湖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论证意见附件:
湖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马炳方
联系电话:0572-2252089,2252083
传真:0572-2252086
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何啸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传真: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