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WX2016-1463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 的委托,现对 灵宝市 公安消防大队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灵宝市 公安消防大队指挥调度系统项目。
2.2项目地点: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周期、招标范围、质量要求、标段划分如下:
工期 |
招标范围 |
质量要求 |
维护期 |
采购金额 |
标段划分 |
50日历天 |
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指挥调度系统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
650000.00元 |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技术支持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提供 所投主要产品(配电系统主要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大屏显示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房间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②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技术支持证明文件、③所投主要产品(配电系统主要设备、网络安全主要设备、大屏显示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注明日期、“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房间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2016年10月17日09时30分,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第二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7907239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房间
联系人:贺东亮
电话:0371-88886156
传真:0371-65997388
电子邮件:hnwxzb@yeah.net
网址:www.hnwxzb.com
201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