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人民公安报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公安报社数据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公安报社数据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FTC16A4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春波 齐秉臻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转8005/80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人民公安报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 010-837311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春波 齐秉臻 010-82233939转8005/80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及数量:
用途:人民公安报社数据中心建设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7、具有有效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9:00至2016年10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