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机房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升级采购
招标公告
我公司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机房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6-8-02269;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机房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升级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5万元;
四、招标内容:机房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及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经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求货物的营销;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是销售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机房专用空调、UPS、监控摄像头等设备需要生产厂家直接对本项目授权);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机房专用空调、UPS、监控摄像头等设备需要生产厂家直接对本项目授权)、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及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直接在网上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报名时间:自2016年 10月 10日至2016年 10月 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获取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0月 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16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87109009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项目经办人:王先生
电话:0451-82334976
电子邮箱:zc82334976@163.com
2016年 10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