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6年10月1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博物馆征集清代漆器类大屏风(440000-201610-150005-005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 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页“用户需求书”第三点“
项目主要内容:
漆器类大屏风
”中:
1
、“(一)、投标人须保证文物或拍品来源的合法性。
”更正为:“
(一)、投标人须保证文物或拍品来源的合法性。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文物是非赝品文物。(以投标人出具承诺函为准)
”
2、“
(三)、质地:漆”,更正为:“
(三)、质地:漆、木。
”
3
、“(六)、器物要求:
整体品相好,品相好,工艺、纹饰或题款具有时代特色
,拥有反映广东社会经济发展的史料价值,以及较高的展示价值。”更正为:“
(六)、器物要求:
整体品相好,工艺精致,题材纹饰内涵丰富,年代准确
,拥有反映广东社会历史发展的史料价值,以及较高的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展示价值。
”
4
、“(七)、投标人需提供非赝品文物及其相关电子版资料………”更正为:“
(七)、投标人需提供非赝品文物的相关电子版资料………
”
二、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
、更正日期:2016年10月12日。
2
、
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3
、澄清/更正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