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联通IDC合作机房引入项目甄选公告
招标编号:SZ-ST-XTJC-001 | 发布时间:2016-10-14 17:47:02 |
深圳联通IDC合作机房引入项目甄选公告
本项目为深圳联通IDC合作机房引入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批准实施。现对该项目内容进行公开甄选合格的供应商,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
1.1 谈判内容:深圳联通与中选单位在深圳市内共同运营合作机房(含已建或待建机房,规模不少于1000个服务器机柜,单柜平均功率4KW,电源采用双路UPS供电,配电架构满足2N标准),并利用该机房为企业提供IDC服务。深圳联通提供合作运营所需的品牌、经营牌照、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运维管理督导、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业务入口。参与商谈单位投入合作运营所需的机房场地、配套设施、运营成本。双方按约定比例对合作机房的IDC收入进行分成。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与商谈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且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
2.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2.4 参与商谈单位须提供的合作场地,产权属参与商谈单位所有,场地产权属于参与商谈单位租赁使用的,租赁场地合同剩余租期须大于十年;
2.5 参与商谈单位须具有至少一个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规模至少为300个IT机架)建设维护经验,或有合作建设及运维经验;
2.6 参与商谈单位用于合作项目的场地位于深圳行政区内;
2.7 参与商谈单位承诺可与深圳联通签订8年以上合作协议;
2.8 参与商谈单位承诺在进行市场宣传中必须使用中国联通的品牌、同等IDC产品以及增值服务内容,而涉及以上服务的具体内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的宣传必须经深圳联通审议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2.9 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 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5号中国联通大厦持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对于已按要求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则提供最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7)附件1:报名登记表
3.2.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采购人保留对报名单位上述资质的审查权,报名单位有义务应采购人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与复印件一致的资质原件;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参加深圳联通采购活动,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甄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5号中国联通大厦
联系人:原泉
电话:15622869825
电子邮箱:gd-yuanquan@chinaunicom.cn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发布单位 :深圳联通 |
附件1-附件1:供应商甄选公告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