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政务信息化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政务信息化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C0000-D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902 010-65194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吴先生 尹先生 010-65195902 010-6519483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政务信息化系统管理网及互联网设备维保服务 | 维保设备:22台。 | 过保日期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 北京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02 | 政务信息化系统红机网设备维保服务 | 维保设备:54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 北京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第二包:(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