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公安局巴林右旗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新)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委托,采用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林右旗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新)
批准文件编号:右财购准字(电子)【2016】00236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6QXCG009GC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审合格且达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pp://www.cfggzy.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一级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主要设备(带“◆”标志)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带“◆”标志)公安部型检报告;电子警察、治安卡口系统检测报告(检测合格);主要设备(带“◆”标志)必须为同一品牌(品牌范围划定为宇视、海康、大华);本项目系统及设备必须保证与市公安局、公安厅及公安部视频系统平台联网无缝对接、保证该项目运行期间应用平台同步升级工作、且保证后续厂商能顺利接入现有平台,提供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开标 四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开标 四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相关附件:
巴林右旗公安局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