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询价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2016031
采
购
人: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125,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具体包括台式电脑25台、
复印机25台、传真机25台。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台安县25个镇场社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3、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见附件)
4、资格审查: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5、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
(1)报名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询价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4:00,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11款。
7、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4:00。
8、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日14:00。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9、本邀请书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和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0、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蒋娜
电话:0412-4948007
冯
莹
电话:0412-4948003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