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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摄像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182 |
项目编号:ZZWX-TP(2016)054
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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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ZZWX-TP(2016)054(2016财购计[182]号)
2、招标项目内容:华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摄像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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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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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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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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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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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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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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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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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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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摄像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其他货物 |
详见标书 |
1 |
详见标书 |
华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
13959665656 |
华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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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0-25至2016-10-28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华元公寓29号店面 |
5、联系人: |
小林 |
6、联系电话: |
0596-262371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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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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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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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资格: |
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报价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5)报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原件;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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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截标时间: |
2016-11-02 09:30:00(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 |
2016-11-02 09:3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华元公寓29号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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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2、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漳州分行 |
开户名称: |
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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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622598596020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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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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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596-202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