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委托,采用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监控、报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7480号
采购文件编号:ZJDX-2016-GC-48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备案登记贰级(含)以上,外地企业需具备所在地公安机关办法的同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证书,并在内蒙古公安厅技防主管部门备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采购文件售价
2)开户许可证 3)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备案登记贰级(含)以上,外地企业需具备所在地公安机关办法的同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证书,并在内蒙古公安厅技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注: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路1号中天大厦1201号)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路1号中天大厦1201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