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购置项目(第三次)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省财政厅(市、州、县)下达采购计划,拟对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购置项目(第三次)进行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询价(货物)2016-220 |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购置项目(第三次) | |
采购方式 询价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3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 无 | |
各包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需提供燃气报警器产品的相关证书(工业报警器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产品责任保险单);6、供应商需提供电磁阀产品的生产合格证书;7、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产品(燃气报警器、电磁阀)的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8、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燃气报警器、电磁阀)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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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询价表领取时间 2016/10/28 09:00--2016/11/01 17:30 | |
询价表领取方式 现场发售或网购 | |
投标截止时间 2016/11/02 09:30 | |
开标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民族大学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71-882763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84771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
收款人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105017161341 | |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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