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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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沈阳市浑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摄像机 (二)项目编号:DL(X)2016-0250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1、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 采购内容 001 摄像机 详见询价文件 (1)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供货 (3)项目完成地点: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商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其他要求: ⑴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⑵资格后审:根据采购人要求 ⑶报价形式:金额 4.支付条款 ⑴在中标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提交全额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和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后,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100%价款。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浑南区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enyang.gov.cn/cgb/subPurchase/purchase02/index.asp)至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文件下载",点击"询价文件"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银卡路8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投标箱 3.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递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箱并在投标登记表上登记,至投标截止时未登记在册的,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⑴须以整包的形式且对所投包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⑵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五、说明 1.投标人如对合格投标人条件、参数(项目要求)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3.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 购 人:沈阳市浑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路8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23787733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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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询价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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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