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阳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8日 09:03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0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阳春市阳春大道与梅溪路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441781-201610-00102-002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部分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变附件(更变附件的下载内容,以更正公告的下载内容为准)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工、吴工联系电话:020-37816279-825/837、0662-3305822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