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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远程音视频灯光系统暨安装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1-23 13:15
详细说明

一、编号: 2016-0128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邗江区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远程音视频灯光系统暨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1、报价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16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在扬州市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如投标人非扬州市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扬州市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定点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售后机构的营业执照为准)。

上述材料未提供的和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材料未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未装订作废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 -运输 -保险 -安装 -调试 -售后服务 -税金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

小写¥

四、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如不标明则作无效标处理。

2、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各家投标使用各类扬声器为同一品牌,所有话筒和智能混音器同一品牌,如不是同一品牌,作为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需考虑安装费、脚手费、场地成品保护费、运费、仓储、税金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如实的填写在偏离栏目中,(实际参数全盘复制要求参数或简单说明符合无偏离,视为虚假响应,作为无效标处理)。

5、技术参数中所有的品牌为建议,投标人可以投满足或高于技术参数的其他同档次品牌。但不得降级本工程的整体性能。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如果虚假响应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则作无效标处理。

6、邗江区政府会议系统需接入扬州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实现远程视频会议功能,扬州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主 MCU品牌为华为,提供的视频会议产品与扬州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远程互联互通。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实现此功能,如未能实现,则不得通过本项目验收,采购单位将拒付款项,所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付。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 40万元。

六、评标方式:最低价法(满足招标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七、付款方式 :

工程施工(安装)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所供工程款的 90%, 1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采购货物种类、数量、技术参数:

见附件

(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网址: http: // www.hjcgw.gov.cn )

九、投标人须知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 2016年 11月 28日上午 9:30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扬州市兴城西路 185号 )。

2、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 0514-87862089

3、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丁传山 0514-87862250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和招标采购文件参数不一致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 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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