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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移动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1-23 13:15
详细说明
惠州市公安局移动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1-23 08:44:08

采购项目编号: 441300-201611-010-0036 采购品目:警械设备 预算金额: 380,000.00 元

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文明 项目经办人:黄伊拉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移动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SCG【2016】1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移动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80000.00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3、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标的的经营资格;

4、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期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演达一路三环装饰城D区华熙广场302)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10:00时(注:2016年12月2日9:30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演达一路三环装饰城D区华熙广场302)。

九、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日10:00时。

十、谈判地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演达一路三环装饰城D区华熙广场302)。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2-2868384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531833 传真:0752-2531832

联系地址:惠州市演达一路三环装饰城D区华熙广场302

邮编:5160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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