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设备采购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函)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设备采购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BXSZJ2016110500;
3.采购项目内容:
便携式复印机20台;扫描仪10台;便携式打印机30台;
4.交货/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5.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4.代理商须提供销售授权;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库的,请按照网上供应商入库步骤自行操作,待审核合格后再进行相关操作。
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如项目有变更,我们将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告(或补充通知),供应商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阅“交易咨询”中的“重要通知”,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溪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无供应商报名环节,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入库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
供应商(投标人)入库咨询电话:024-44878959;024-44879779;技术支持电话:024-44878828;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
12月
5日15:00时整;
领取方式:库内供应商登入系统后自行下载;
五、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及标前答疑会时间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递交有效质疑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日 15:00时整,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2100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882、024-44878929;
缴纳期限:北京时间2016年12月5日15: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8日9:00时整
2.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工作邮箱:jiaoyidailichu@163.com
联系电话:
024-44879518;
传真:024-44879518;
采购单位: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4-42808306;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11月
24日
注:
公告中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