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受
盘锦市救灾捐助物资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救灾物资储备库监控系统
项目(文件编号
LPG201611070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救灾物资储备库监控系统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亲自投标除外)。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5
、投标单位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厂商必须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单位所投监控产品的制造厂商为
2012、2013、2014、2015年全国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为参考依据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应在辽宁省内具有本地服务机构,配合施工,提供免费调试、培训支持。
9、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葛雨
13704232562。
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有要求的地方必须加盖电子公章和签字,否则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
”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盘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在 “网站首页”的“供应商注册”栏目中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在填写供应商注册表时,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填写内容应与企业相关证件完全一致,如无可填写内容则填写“0”),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301室
)审核后,视为入库成功。综合科报名及资审电话:
8650057
。
同时登录盘锦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panjin.gov.cn)按照供应商入库须知进行登记。
此项目为电子投标文件项目,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按规定时间网上注册并上传投标文件。
四、具体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
08
:
00
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
09
:
30
(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经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综合部(202室)
资格预审合格,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仟
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交纳时必须注明文件编号,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后,视为报名成功。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5
日
09
:
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
15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注:此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按规定时间进行操作。未入库供应商必须先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要求办理入库后,方能在“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39.129.17.63/)
”上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开标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的地址、项目联系人、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项目联系人:
李腾蛟
联系电话:
8650052
传 真:
8650052
开户行:
盛京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 :1313020102000011367
行 号 :
313232013003
财务室电话:
0427-2835656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