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前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批复文件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郭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775/58
3.采购内容:侦查指挥系统、办案工具等(详见货物清单)
采购预算:311.7115万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货并安装并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4 具备《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5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6 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须到现场报名)、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8-228105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438-2308777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