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邀请
依据
宁都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批复
[
批复号:(
2016
)
206
号
]
,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宁都县森林公安局
的委托,对(
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
NDCG2016110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
|
1
|
批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83300
|
(四)
响应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响应供应商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六
)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下载(网
址
www.ndggzy.com
)。
(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16
年
12
月
9
日
15
:
30
时
(
北京时间),询价地点: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八
)
响应
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陆佰元整(小写:
1600
元)并在
2016
年
12
月
7
日
17
:
00
(
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账户
(
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
2859 0001 0310 0000 106
)
,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缴纳
10%
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即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人:宁都县
森林公安局
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
1
号
联系人:
孔宁成
电话:
1357667773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人:
邱琦
电话:
0797-6938150
邮 编:
342800
邮
箱
:ndggzy
@163.com
网址:
http://www.nd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