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互联网产业园智能化项目技术咨询及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DYETDZZC2016-114#-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 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互联网产业园智能化项目技术咨询及监理服务项目 |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拟派本项目咨询监理人员不少于五人,所报项目组成员全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服务期间押证);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6955 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 2016 年 12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1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
2. 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 13 栋四楼)
3.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 下有效证件原件:
( 1 )投标人 营业执照原件;
( 2 )投标人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 3 )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 4 )拟报项目组成员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投标单位社会保险养老证明材料。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 ;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采购文件,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 售价:每份人民币 15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6 年 12 月 29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
2 、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 160 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6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2 、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 160 号)。
七、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 59 号
联系人:王洪宝
联系方式: 0546-6093290
2.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 13 栋四楼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方式: 0546-8085536 1305466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