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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租赁项目进行采购。本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停车场租赁 二、项目概况:为更好地保管扣押机动车辆,确保扣押车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发布了询价采购公告,期间只有一家停车场进行了报名。由于年关临近采购时间有限,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结合和顺县实际情况,和顺县耀军停车场是目前唯一报名的投标商,其停车场地的建设及相关设施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和顺县耀军停车场。 六、专家论证意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发布了询价采购公告,期间只有一家停车场进行了报名。现由于年关临近采购时间有限,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结合和顺县实际情况,和顺县耀军停车场是目前唯一报名的投标商,其停车场地的建设及相关设施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论证专家名单:
七、公示期: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监管部门提出。 八、采购办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监管部门:和顺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青 联系电话:0354—8348389 采购单位名称: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卢静 联系电话:15135433337 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