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南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竞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脑、打印机采购。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脑、打印机采购;
2.3采购编号:BJJZD-YN-ZB-2016-034;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预算:¥:39万元;
2.6采购地点:南华县人民医院;
2.7质保期:二年;
2.8交货期: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的交货及安装;
2.9采购内容:
项目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电脑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 74台 | |
2 | 打印机 | 43台 | |
本项目不分包,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投标人人必须是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的方法:合格制。
4.2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相关证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采用 邮购方式 发售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2、投标保证金额:7000元;大写: 柒仟元正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或 电子汇款
6.4投标保证金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欣龙支行
银行账号:1101767587000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01月06日17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871-67410541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号缴纳,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7年01月09日09: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01月09日09:30时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共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nh.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师 13987849602
招标代理: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路农机研究所内
电 话:0871-67410541
传 真:087-67410541
联 系 人:胡工18988477762;1528717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