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及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及服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979
三、采购人名称: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富平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 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标段:电脑、打印机等 项目预算:22万元
第二标段:服装 项目预算:30.448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
6-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谈判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谈判担保函);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招标部)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9-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4:00
9-2、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0日14:00
9-3、谈判地点: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郅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转81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账 号: 1028 3393 1440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