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税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税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6002700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86731 619897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1室
联系方式:李晓伟 张晓迪 010—61986731 619897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采购内容为:依据国家和税务系统相关标准,对税务总局机关和各省级单位进行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和安全加固工作。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至2018年。按照实施时间和地域,该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包括:
第1包,包括两部分:2017年总局机关,2017至2018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等省(区市)国税局和地税局。
第2包,包括两部分:2018年总局机关,2017至2018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波、厦门、深圳等省(区市)国税局和地税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3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拟由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
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也可以同时中标两个包。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31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单独或以参加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0日8:00--8:30(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预算为两子包总预算,每个包为255万元。
五、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4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