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7线登封境K197+600~K217+500安防工程已由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郑交规划[2016]4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登封市与偃师市交界处(起点桩号K197+600),沿君召乡、石道乡,止于石道乡(终点桩号K217+500),路线全长19.9公里。隐患里程5.2公里,为山岭重丘区二级、三级、四级公路,路面宽5.5-17.5米,设计行车速度30-6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交通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暂定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17年4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 12 月 26 日至2016年 12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西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相关人员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证件;验原件留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3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西路28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田先生 电 话:0371-6899518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1-67715639
2016年1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