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应用系统平台(2016年)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应用系统平台(2016年)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16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烈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1-9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联系方式:沙建超 15110169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德烈 010-883544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1607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委托,对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应用系统平台(2016年)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
1) 项目内容: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应用系统平台(2016年)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详 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及说明”。
2) 项目地点:北京。
3) 项目监理费:预算为96万元人民币。
4) 服务期限起止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应用系统平台(2016年)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完成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产品采购、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开发等相关任务的商务活动,不得与项目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上的关系;
3.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交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北京外文化创意园12B。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不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北京外文化创意园12B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联 系 人:沙建超
联 系 电 话:1511016981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李德烈、佟丽崎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1转920/508
传 真:010-68464202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83119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3.3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产品采购、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开发等相关任务的商务活动,不得与项目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上的关系;3.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5:46 至 2017年01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交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招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