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开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2/2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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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永财购计
[2016]410
号
,委托代理编号
:
JSDZZB-YZ-2016-146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
永财购计
[2016]410
号
3
、委托代理编号:
JSDZZB-YZ-2016-146
4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5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出具
2016
年
5-12
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
、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主要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
;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
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
、投标人提供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6
、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采用
胶装方式
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
1
),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78764913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18797671982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
B
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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