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西北(呼和浩特)基地A1/C1、A3/C3机房楼(一期) 新建工程消防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西北(呼和浩特)基地A1/C1、A3/C3机房楼(一期)新建工程,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北(呼和浩特)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中国联通集团批[2011]132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中的消防气体灭火设备进行公开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消防气体灭火设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西北(呼和浩特)基地A1/C1、A3/C3机房楼(一期)新建工程消防气体灭火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66170平方米。其中数据机房楼A1/A3各约28459平方米,地上四层,总高度约23M,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动力机房楼C1/C3各约 4626平方米,地上二层,总高度约15M,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鸿盛工业园区。 4.本次投资额:约1200万元。 5.采购清单: 序号 投标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式5.6MPa 套 16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IG541气体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式15MPa 套 2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及IG541气体灭火系统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实现系统功能的所有设备以及设计协助、安装督导、配合调试、各级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中标人须负责灭火系统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瓶站布置、系统管道布置复核等。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设备到货。 7.供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质量要求:符合消防产品现行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投标,若为经销商和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经销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均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2013年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管网消防气体组合分配式系统(七氟丙烷或者IG541)供货业绩。 4.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产品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6.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3.1 生产厂商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7)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9)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在2013年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管网消防气体组合分配式系统(七氟丙烷或者IG541)供货业绩。 3.2 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7)投标人在2013年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管网消防气体组合分配式系统(七氟丙烷或者IG541)供货业绩; 8)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9)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其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3. 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李春桃、刘荣、管萍 联系电话:0471-3292890、3292918 附件 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工程诉讼和仲裁案件。现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工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