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县公安局委托,就濮阳县公安局2016年智能交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XC2017-GK002
2.项目名称:濮阳县公安局2016年智能交通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总投资额:1850万
5. 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6.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新建38处普通电警和6处人脸取证型电警;新建6套普通测速和3套区间测速卡口;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数据应用、云存储及大屏显示设备,最终类型、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安装为准,监控点的具体位置根据实际环境决定(详见点位列表)。工程内容包括投标人自行组织实地勘查、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应用培训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保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工期: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8.质量: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主要货物或设备等内容),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及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须附制造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项目设计、履行合同及供货、施工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人应就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应至少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点、人员、电话等,且须承诺提供项目所需的5年传输服务;
7、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全国范围内至少有三项(包括三个)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交通类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8、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AAA等级证书)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9、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10、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11、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并无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项工程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交通类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为准);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 2017年1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报名。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龙宫二楼
3.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户 名: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732540206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郭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93-8840120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351371970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