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系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系统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系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YMDL-CG-2016068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五星街
联系方式: 0915-32390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联系方式: 0915-3527511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看守所安防系统、拘留所安防系统、戒毒所安防系统、基地周界及内部道路监控系统、基地厨房安防系统、基地车辆卡口系统、中心机房系统、标准化机房建设及人脸识别系统。
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建设。
项目性质: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投资:约 2000万元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设计、施工及维修壹级资格证,且具备陕西省登记备案证;
5、建造师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
6、参与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及质量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参与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网络视频存储设备、安防集成平台软件、门禁设备、对讲报警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审讯系统、大屏系统、 UPS后备电源系统)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7、参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网络视频存储设备、安防集成平台软件、门禁设备、对讲报警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审讯系统、大屏系统)质量检测报告。
8、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近年具有相关安防工程业绩;
9、参与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书(由供应商委托人或法人报名时现场签字确认)并在报名时携带公司公章;
10、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以上第( 2)项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 2017年 1月 9日起至 2017年 1月 13日(每天 9: 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月 19日 17: 00时前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来会轩? 0915-3527511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 6日